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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2-0001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标  题: 2021年平罗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情况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平罗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自去年9月开始,我县开展了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村(居)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广大调查对象全力支持、共同参与,圆满完成了全县人口抽样调查。经自治区统计局反馈,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如下:

一、人口总量。经自治区统计局核定反馈,2021年末我县常住人口27.5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万人增加0.1万人,增长0.36%,常住人口总量排全市第二位,占全市36.5%。

二、城乡构成。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16.7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0.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0.73%,比2020年的59.61%提高1.1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稳步提升,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三、民族构成。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17.23万人,占总人口的62.66%;回族人口10.16万人,占总人口的36.96%;其他民族人口0.11万人,占总人口的0.38%。

四、性别构成。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4万人,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95万人增加0.05万人;女性人口13.5万人,比2020年的13.47万人增加0.03万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0.5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7,比2020年的103.51上升0.19。

五、人口自然增长。2021年全县出生人口0.34万人,人口出生率12.36‰;死亡人口0.22万人,人口死亡率8.0‰,人口自然增长率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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