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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罗县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下行压力不容忽视
2018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全年消费品市场运行态势总体平稳,部分商业指标回暖趋势明显,但是下行压力逐渐增大,前景不容乐观。
一、2018年平罗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零售总额持续扩大,消费市场下行压力增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居民消费开始步入规模持续扩大、结构加快升级、消费贡献率不断提升的发展阶段。2018年平罗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540.6万元,同比增长5.5%,高于石嘴山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市第一。平罗县零售总额持续扩大,但增速有所下降。
(二)城镇零售额占比稳步提升,乡村市场增速放缓
2018年,平罗县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42582.5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8.4%,同比增长5.4%,对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87.2%,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8个百分点,居于消费品市场主导地位。全县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1958.1万元,占社零总额的 11.6%,乡村消费增速从年初的12.4%到年末降至6.1%,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4.9个百分点。
(三)批发和零售业占据“半壁江山”,拉动贡献根基稳固
2018年,全县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7441万元,同比增长6.8%;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4432.8万元,同比增长3.4%。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占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4.5%,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8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9.6%。
(四)住宿餐饮业支柱地位逐渐显现,贡献持续增强
住宿餐饮业市场稳步发展,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也在逐渐攀升。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个百分点,贡献率达30.4%。2018年,平罗县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2666.8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住宿业累计实现零售额2276.1万元,同比增长24.9%;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0390.7万元,同比增长10.6%。
促进消费品市场快速发展的支撑因素
(一)新增限上企业为消费品市场增长注入新活力
截止2018年底,商贸专业人员从名录库、工商和税务企业库中筛查符合限上标准的法人企业经逐一调查摸底,最终将经营稳定的2家商贸零售企业和1家餐饮大个体户纳入一套表统计,继而扩大了限上企业的市场份额。
(二)节日、会展、旅游为居民消费市场提供广阔平台
2018年上半年传统节假日较多,如元旦、春节、端午等,各大商家利用节假日纷纷开展促销活动刺激消费,汇融新天地、阳光商业广场美食大会、凌云汽贸汽车展、红星美凯龙家具展等活动拉动了消费品市场活跃度。
(三)限下支撑作用显著,拉动零售额增长明显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虽然规模小,但由于其灵活的经营方式,便民的经营理念,玲琅满目、物美价廉的商品,仍然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对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18年,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累计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487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1881.2万元,同比增长6.2%,拉动零售额增长4.6个百分点,贡献率高达83.3%。
三、当前消费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限上企业增长乏力,龙头作用发挥欠佳 2018年,全县限额以上企业14家,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184.4万元,同比增长13.8%,占全部社零总额比重的25.6%,市场份额较上年连续紧缩。企业发展潜力较弱,缺少必要的扩张条件和手段,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限上企业力量薄弱,主导地位不突出成为下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新型消费模式不断兴起,传统商业受影响 随着电商、微商等新型业态的不断兴起,我县传统商业业态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但网络购物爆发式增长,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正悄悄改变,多数传统商贸企业客流减少、销售下滑、盈利下降,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生存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转型尚需时日。
(三)个体经济发展情况没有得到客观反映
2018年,我县限额以上大个体经营户仅3家,占整个限上企业数的20%,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是因为个体户出于怕露富、怕交税的心理,不愿意被纳入统计范围,不愿意如实报送统计报表。四、促进消费品市场增长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个转企”工作,做好达限企业入统培育个体工商户作为经济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县消费品市场占有重要份额,但是,由于个体工商户没有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商户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存在怕露富,怕交税的顾虑,不愿意纳入统计范围,不愿意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建议政府协调工商、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对于经营情况稳定,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个体工商户,能转为法人企业的,转为法人企业,不愿转为法人企业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出资聘请统计人员,负责搜集整理商户的报表数据,在商户签字盖章,予以确认的前提下,代为填报统计报表,从而实现既不增加个体户负担,又能实现应统尽统的目标。
(二)传统商贸发展陷瓶颈,力促消费转型升级
在成本上升、竞争激烈、尤其是电子商务的不断冲击下,我县传统商贸业陷入发展瓶颈,针对消费需求发生重大转变的消费格局,在完善传统消费渠道的同时,一方面支持实体店开展体验、共享、协同等商业模式创新,满足消费者便捷化、个性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势发力,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借力“特色美食节”“休闲农业旅游”等大中型活动,撬动“节会经济”升级,活跃本地市场,稳住本土消费,吸引外来消费,着力提升消费层级,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市场稳定向前发展。
(三)加强限上企业跟踪服务,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针对今年全县零售行业总体不振的现象,一些大的零售企业,商务、工商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应积极深入企业,着力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重点企业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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