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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3-0007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关于印发《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提高监管效率,切实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月至11月

三、抽查事项

主要围绕全县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特殊劳动保护、高温劳动保护、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全县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监管内容开展检查。

四、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五、计划实施

(一)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具体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从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少于监管对象的5%),参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频率每年不少于2次。对重点企业、用人单位每年要实现检查全覆盖,对于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各园区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县应急局将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

六、结果处理及公示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和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的结果要在行政执法结果(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公示网站予以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各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关系和信访室,具体负责“双随机”工作的整理、上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到实处

(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查,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执法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不廉洁、以权谋私,执法不文明、态度粗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附件:1.2023年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联合)

3.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记录表

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人员、市场主体选派(抽取)记录单

6.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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