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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平罗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公示

索引号 640221049/2023-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一、主体名称

(一)单位名称: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二)单位类别(性质):行政机关

二、执法权限、依据

详见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链接:http://www.pingluo.gov.cn/xxgk/qzqd/202205/t20220511_3496526.html

三、执法程序

(一)行政许可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网址链接:https://www.sohu.com/a/216646897_707859)。

(二)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网址:http://www.linhai.gov.cn/art/2021/7/1/art_1229468031_59015431.html)

四、救济渠道

(一)申请行政复议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提起行政诉讼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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