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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平罗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
一、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平罗县财政局。
二、行政执法类型:行政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2018年至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
三、行政检查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检查实施时间:2022年4月26日-5月10日(可结合工作实际延长检查时限)。
五、行政检查范围:
(一)检查对象。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做为被检查对象。
(二)检查范围。此次检查主要是从各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益上缴、新增固定资产入账、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等进行检查。
平罗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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