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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2-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5日
标  题: 【监督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管理】《宁夏回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从2022年1月起,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统一使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办法》明确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是“互联网+监管”应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六章三十二条,涵盖平台用户及权限管理、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平台使用流程、监督考核等内容。《办法》要求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应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并统一使用全区双随机监管平台。《办法》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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