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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19-0001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16日
标  题: 【行政执法】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9〕8号 有效性: 有效

【行政执法】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9〕8号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我局拟对2016、2017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现将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时间

2016-2017未报送年报323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实时间自2019111日至2019125日各市场监管所按辖区进行实地核查。

核实内容

1、辖区内企业2016-2017年度未年报的主要原因

2、2016-2017年度未年报且未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现状

三、实地核实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所要充分认识此次核实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经营状况、推进清理僵尸企业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实地核实工作,确确实实掌握真实情况。

(二)加强实地核查,确保数据准确。各所要对2016-2017年度未年报且未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进行逐户核查,核查工作要达到100%。在核查中要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认真填写20162017年度未年报企业所得核查表,确保核查内容真实准确,并加盖公章

实地核实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场监管所于125日前将实地核查表和核查总结报告报送行政审批科张乐平处。县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督查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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