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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19-000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24日
标  题: 【监督检验】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19〕10号 有效性: 有效

【监督检验】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9〕10号

各市场监管所: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确保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以构建年报公示常态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夯实监管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市场主体全面依法年报的信用意识和责任观念,发挥年报制度对企业诚信自律、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二、年报报送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倒》《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平罗县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抗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入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报告。

三、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ngsh.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按照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31日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县局行政审批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制定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和计划,发布年报工作通告,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尽快启动年报公示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6用30日前)

各部门要落实年报宣传、服务、指导、培训工作,坚持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公示2018年度报告。一是强化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显示屏等公众媒体发布年报工作通告;印制年宣传彩页利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发放,最大限度提充市场主体对年报的知晓率;二是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对2018年度新开企业的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人员培训,提升组织和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能力;

(三)年报整理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年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梳理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列异、公示等惩戒管理工作。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年报公示结报送县局行政审批科。

(四)抽查检查阶段(2019年8月1日-10月31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年报抽查工作。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年报抽查结束后,及时梳理抽查检查结果,针对不同违法行为,主动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确保抽查检查不走过场,抽查结果要求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实现100%向社会公示,要认真组织对信息公示抽査工作的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形成部门年报信息抽查检査工作总结。

、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局要制定年报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及职责范围,各所根据县局年报工作方案,制订年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细化时间进度,确保2018年度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QQ)等多种媒体广泛发布信息,让企业了解年报规定,知晓报送渠道、操作流程和方法,掌握报表内容和要求,清楚法律责任和后果,引导企业及时、准确地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二是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对2018年度新开2017年度已被列异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人员培训,提升组织和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能力今年,自治区市场管厅也将推出年报”移动端便捷公示年报和“秒登陆”电脑端快捷登录填报两项措施,各市场监管要做好宣传培调和指导工作。

(三)开展企业清吊工作县局行政审批科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全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19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调协作和数据比对交换对长期不经营,又不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要做到逐户核实,逐步清理,净化市场环境。同时要借助简易注销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自主注销,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四)适时督导通报。各所要合理分工,细化年报工作进度,确保年报有序开展。2019年4月起,县局将对各所年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县局党组进行约谈,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五)分类推进年报工作,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引导企业应报尽报。对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做好引导和宣传,促使他们能够主动自觉参加年报。基层所重点做好对企业年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六)严格工作纪律。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年报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要正确履职尽责,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绝虚假年报工作中遇到相关情况,请及时与县局行政审批科沟通解决(联系电话:3816338)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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