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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验】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平市场监管发〔2019〕10号
各市场监管所: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确保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以构建年报公示常态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目标,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夯实监管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市场主体全面依法年报的信用意识和责任观念,发挥年报制度对企业诚信自律、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二、年报报送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倒》《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平罗县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抗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入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报告。
三、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ngsh.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按照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31日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办发〔2019〕6号)文件精神,县局行政审批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制定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方案和计划,发布年报工作通告,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尽快启动年报公示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6用30日前)
各部门要落实年报宣传、服务、指导、培训工作,坚持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公示2018年度报告。一是强化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显示屏等公众媒体发布年报工作通告;印制年报宣传彩页利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发放,最大限度提充市场主体对年报的知晓率;二是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对2018年度新开企业的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人员培训,提升组织和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能力;
(三)年报整理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年报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梳理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做好未年报市场主体后续列异、公示等惩戒管理工作。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要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年报公示小结报送县局行政审批科。
(四)抽查检查阶段(2019年8月1日-10月31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年报抽查工作。
(五)总结汇总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年报抽查结束后,及时梳理抽查检查结果,针对不同违法行为,主动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确保抽查检查不走过场,抽查结果要求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实现100%向社会公示,要认真组织对信息公示抽査工作的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形成部门年报信息抽查检査工作总结。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局要制定年报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及职责范围,各所要根据县局年报工作方案,制订年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细化时间进度,确保2018年度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QQ)等多种媒体广泛发布信息,让企业了解年报规定,知晓报送渠道、操作流程和方法,掌握报表内容和要求,清楚法律责任和后果,引导企业及时、准确地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二是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对2018年度新开、2017年度已被列异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和相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人员培训,提升组织和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能力。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也将推出“微年报”移动端便捷公示年报和“秒登陆”电脑端快捷登录填报两项措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宣传培调和指导工作。
(三)开展企业清吊工作。县局行政审批科要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全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197号)要求,依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调协作和数据比对交换,对长期不经营,又不进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要做到逐户核实,逐步清理,净化市场环境。同时要借助简易注销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自主注销,主动纠错,重塑信用。
(四)适时督导通报。各所要合理分工,细化年报工作进度,确保年报有序开展。从2019年4月起,县局将对各所年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县局党组进行约谈,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五)分类推进年报工作,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引导企业应报尽报。对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做好引导和宣传,促使他们能够主动自觉参加年报。各基层所重点做好对企业年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六)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年报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要正确履职尽责,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杜绝虚假年报问题,工作中遇到相关情况,请及时与县局行政审批科沟通解决。(联系电话:3816338)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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