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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3-037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标  题: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师”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公告
发文字号: (宁教学 〔2023〕102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师”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公告

(宁教学 〔2023〕102号)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司法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3年“学前教师城乡社区司法协理乡村医生”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 〔2023〕102号)工作安排,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实施2023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额

“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40名,服务期限为两年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宁夏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2023届宁夏籍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募程序

“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由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招募方式

1.按照统一报名情况优先从参加2023年宁夏 “三支一扶”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择优录取。对按照“三支一扶”招募落选考生的意愿、招募条件和笔试成绩,录满岗位所需人数的,不再组织考试。

2.按照“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且其他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岗位的,通过考试(试)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具体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地点: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室(怀远大街与宝丰路交叉处西北150米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0楼)。

3.需要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期间所有年度各科目总成绩单、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报名表“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成绩单若未参加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取得可不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4.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参加,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办理(附件2)。

应聘者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招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在资格复审结束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

若应聘者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应聘者应保证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主动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因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产生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体检。

5.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公示及签订协议

拟招募人选名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平罗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平罗县人民政府(http://www.pingluo.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服务单位签订《2023年宁夏“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协议书》,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5.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四、激励政策

(一)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二)“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联系方式:  09523816121;3816122

附件:1.平罗县2023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 资格复审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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