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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2-0015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标  题: 【人事招考】2022年平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教师岗位)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人事招考】2022年平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教师岗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由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平罗县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或经平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按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招考上公示(网址:http://www.pingluo.c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 资格复审时间

    7月5日(星期二)上午8:40—11:50,下午14:30—18:00。参加复审人员为报考岗位代码为48062—48068、48070—48086、48088—48113岗位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怀远大街与宝丰路交叉处向北100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规定的要求准备,包括职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具体为:

1.户籍审核资料:户口簿;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结婚证等。

2.年龄审核资料:身份证、户口簿。

3.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4.学历学位审核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请考生提前准备,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验证报告或证明。

5.职业(执业)资格审核资料:按照岗位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

2022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部门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自主公开招聘),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政策。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企业、行业工作经历审核资料:须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料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资料。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7.政策性优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提供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定向“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合格证或服务地项目主管部门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必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并注明是否有最低服务期限或是否已满最低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8日)。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四、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资格复审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报告,现场进行体温检测。资格复审前有宁夏区外中高风险7天旅居史的应聘者,须提供参加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有宁夏区外低风险7天旅居史的应聘者,须提供参加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采样须在宁夏区域内检测机构进行。如第2次采样与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时间重合可计算1次)。不服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招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结束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人员需自行下载《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提前由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教师中小教资格复审人员请添加QQ群818557602 ,验证方式:岗位代码+姓名。

4.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5.资格复审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6.招聘单位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拟进入面试应聘者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请应聘者如实告之,积极配合;隐瞒实情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列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应保证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主动与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8.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952-3816669(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1.2022年平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7月5日)

2.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3.资格复审委托书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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