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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招考】关于同意周凡凡同志为平罗县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通知
平人社函﹝2021﹞113号
县水务局: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平罗县2021年面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平罗县2021年面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和《关于同意平罗县自主公开招聘周凡凡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石人社审发〔2021〕13号)有关文件,同意聘用周凡凡同志为平罗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聘用人员名单
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周凡凡
二、相关要求
请凭此复函直接办理周凡凡同志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发﹝2006﹞3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工资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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