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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冯伟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3〕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3〕2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伟东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从2023年3月31日起算,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王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小龙县公安局灵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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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冯伟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3〕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3〕2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冯伟东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从2023年3月31日起算,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王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小龙县公安局灵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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