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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052 文号 平政干发〔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106、109、110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刚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晓芳任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会民任县公安局交通治安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头闸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鹏任县公安局头闸派出所所长;

张立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吴军平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路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马继东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职务;

马涛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高仁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梁雯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

张奇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

李月任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副所长;

马苏利任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岳建国任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孔磊任县公安局黄渠桥派出所副所长;

闫河任县公安局高庄派出所副所长;

马新琨任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副所长;

杨靖渊任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副所长;

王宏瑞任县公安局高仁派出所副所长;

李玲玉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金占仁任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彭小华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建国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孔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张星宁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娜县公安局姚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樊爱平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宏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何建国县公安局陶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马晓芳、张立、马路、梁雯、张奇、李月、闫河、马新琨、杨靖渊、王宏瑞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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