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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雍加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372 文号 平政干发〔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6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雍加林任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刘志明任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黄渠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崔超任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石荣昌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阳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新立挂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县城市管理大队队长;

杨霞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毛学义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米建立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

冯龙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队长;

李佳任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副所长;

肖军任县公安局崇岗派出所副所长;

吴金钊任县公安局黄渠桥派出所副所长;

王占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王涛聘任为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叶淑娟任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娟任宁夏德泓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姜晓东任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谭新宇任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纳萍任宁夏德泓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鸿军任县德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顾海军任县德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安跃祥任县德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免去郭新惠县公安局城关北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孝武县公安局太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马保英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雍加林、刘志明、崔超、张阳、朱新立、杨霞、毛学义、米建立、冯龙、李佳、肖军、吴金钊、王占林、王涛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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