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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春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发〔2022〕6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平党干字〔2022〕3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春芳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胡凯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章良微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哈冰冰任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宋宇娟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吴佳美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方静任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田雪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马健任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资源利用和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免去路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学磊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雪梅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江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路漪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东芳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光宏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军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龚潇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英文县司法局灵沙司法所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规定,高春芳、胡凯、章良微、哈冰冰、宋宇娟、吴佳美、方静、田雪、马健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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