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8/2021-0005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合并部分内设科室及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1〕69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合并部分内设科室及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

平水发〔2021〕69号

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人事变动,为进一步优化局内设科室和人员设置,局党组2021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将原水政办合并到河长制办公室,更名为河湖水政防汛综合管理办公室,机构为水务局内设科室,主任1、副主任2名。并对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聘用人员)岗位进行调整,依据《关于印发<平罗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党办发〔201954号)文件规定,将各科室各单位人员岗位及具体职责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5人

(一)人员设置:李晨任主任,陈小兵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李晨、陈小兵、王洁、王耀辉、张建荣。

(二)具体职责: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考勤、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部门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二、财务室(4人

(一)人员设置:王雯叶任主任。工作人员为:王雯叶、孔艳青、张明华、龚倩。

(二)具体职责: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和依规执行财政预算安排,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劳资、社保和水利财务统计工作。负责人才、职称评定、人事考核等工作,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引资工作。

三、规划设计室(4人

(一)人员设置:蔡占旭任主任,袁焕玲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蔡占旭、袁焕玲、王楠、杜学梅。

(二)具体职责:负责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配置方案。协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水利普查工作,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及水利信息化前期工作,协调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建设方案的审查和申报工作。承担本系统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6人

(一)人员设置:丁吉龙任主任,张红娟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丁吉龙、张红娟、杨柳、包卫柱、马玉萍、陈福。

(二)具体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统计工作,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工作站(3人)

(一)人员设置:李晓庆任站长。工作人员为:李晓庆、张翊、彭造谦

(二)具体职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水库、水源地和电排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河湖水政防汛综合管理室(11人

(一)人员设置:王建兵任主任,李占清、马鹤鸣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为:王建兵、李占清、马鹤鸣、李建军、王继红、马成孝、曹广军、杨海军、孙文静、付文斌、李超。

(二)具体职责:拟订全县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治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检查、督促、考核全县河长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和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负责普法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拥军优属及民兵武装工作,承担防洪及应急抢险工程建设和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河湖水系连通和重要沟()道疏浚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河湖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河湖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査,负责河湖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县水库、堤坝的改造、运行管理。承担全县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组织移民安置水利工程实施、监督及验收等工作,监督管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和水政监察大队日常工作。

七、农村人饮安全供水工作站(6人)

(一)人员设置:姚占川任站长,马学文任副站长。工作人员为:姚占川、马学文、金玲玲、崔昊赵斌王成。

(二)具体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与管理工作,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监督城乡供水和服务质量,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承担人饮站日常工作。

八、水利灌溉管理中心(26人)

(一)人员设置:毛建军任主任,郭跃进、洪万林任副主任,石学文任沿黄所所长。工作人员为:毛建军、郭跃进、洪万林、石学文、杨春霞、黄俊、刘党平、张学军、马晓丽、李斌、王婵、陈河、房永春、苑占宁、赵占民、蔡惠兵、胡振涛、王军、吴生秀、韩金生、康安庆、陈宏敏、李国荣、郭富平、曹广信、张志刚。

(二)具体职责:负责现代化灌区运行管理,负责全县灌排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推进农业节水。指导乡镇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灌排泵站的改造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水利业务工作的指导。负责本系统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承担水利灌溉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九、水土保持工作站(11人)

(一)人员设置:刘金虎任站长,李爱梅、朱国庆任副站长。工作人员为:刘金虎、张光和、李爱梅、朱国庆、王翠琴、丁建明、张玉莲、姚勇、徐兴国、石学燕、王芳。

(二)具体职责:负责组织、监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工业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规划,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用水单位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组织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监督执行节约用水政策、有关标准和用水定额。组织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监督和监测评价。负责中小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水土保持工作站日常工作。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动免职,聘用人员随原科室划转,不在另行文调整。  

                                                          

平罗县水务局              

20214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