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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冉宪军同志任职的决定

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046 文号 崇党发〔2019〕36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平罗县崇岗镇 责任部门 崇岗镇
有效性 有效

各(总支)支部、各站所:

2019年3月25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冉宪军同志为兰丰村宣传员。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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