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67/2019-00010 | 文号 | 高仁政发〔2019〕22号 | 生成日期 | 2019年03月11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高仁乡 | 责任部门 | 县人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人社局:
按照关于印发《平罗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试行)》的通知(平人社发〔2017〕173号)文件要求,我乡村镇办工作人员施建军符合晋升条件。前期,乡党委通过会议研究并组织乡村干部对施建军同志申报晋升八级职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和德的测评,并于2019年3月4日--3月8日对测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对施建军同志等级晋升的意见。请贵局予以审批。
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