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44/2018-89972 | 文号 | 平司发〔2018〕 103 号 | 生成日期 | 2018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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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 |
有效性 | 有效 |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司法所初步推荐,司法局考试、考察审核、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张学琴等四位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岗位如下:
张学琴 高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张 燕 灵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华强 高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姚甜甜 渠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上述四位同志聘任期为壹年,即:从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6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评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特此通知
平罗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