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63/2018-89026 | 文号 | 高政发〔2018〕167号 | 生成日期 | 2018年10月09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高庄乡 | 责任部门 | 县人社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县人社局:
根据《平罗县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平人社发〔2015〕165号)文件精神,高庄乡对符合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梳理,2018年下半年符合晋升人员有马作明、王金孝。现将此二人晋升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作明同志于1983年11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被任命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任现职15年,工资级别19级9档,任职期间考核均为称职。
王金孝同志于1985年1月参加工作,现工资级别23级6档,任现职期间2013-2015年考核为优秀,其他考核均为称职。
二、测评情况
2018年9月18日我单位组织干部职工37人对符合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的马作明、王金孝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马作明民主测评综合得分,总体评价为优秀;王金孝民主测评综合得分,总体评价为优秀。
三、公示情况
2018年9月19日——9月26日在本单位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对马作明、王金孝同志公示内容无异议,经乡党委研究同意,同意以上两人晋升职级,予以上报。
特此函告。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