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37/2018-78067 | 文号 | 平人社发﹝2018﹞235号 | 生成日期 | 2018年0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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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各有关单位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68号)精神,经报请县委,同意以下34人按照文件精神晋升职级:
一、晋升副调研员职级13人
交 通 局 王新民 代文章
市场监管局 雷润田 李生荣
县委巡察办 吴成宁
卫计局 刘瑞武
政法委 王占宏
审计局 马成荣
发改科技局 俞光清
公安局 周兴仁
林业局 李 双
统计局 马建国
残 联 丁光林
二、晋升主任科员职级8人
市场监管局 吴 哲 杜兴华 贺 进 李卫星 尹志强
档案局 李兴文
司法局 马建国
公安局 李国斌
三、晋升副主任科员职级13人
工信局 张 强 王 军 王艳云 高春芳
就创局 张 伟 耿 圆
公安局 刘伏新 马继东
宣传部 何梅玲
市场监管局 逯 水
档案局 崔宁霞
红崖子乡 马俊峰
崇岗镇 马占平
以上职级晋升人员中,丁光林晋升职级待遇从2018年4月起执行。代文章、俞光清晋升职级待遇延期从2018年1月起执行,其他晋升人员工资待遇从符合晋升职级的次月执行。
中共平罗县委组织部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