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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8-807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9月19日
标  题: 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平罗县本级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预算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新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事求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于民生支出的投入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2019年政府、部门综合预算要编制四本主体预算和三本辅助预算,分别是: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编制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辅助预算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编制 

  1.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编制。各执收执罚部门要立足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现行经济政策、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任务,结合“十三五”中期征收规模,科学合理测算2019年税收收入及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各项收入情况进行编制,不得瞒报、漏报。 

  2.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20个常用科目;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按照政府经济分类,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15类。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确保政府经济分类和部门经济分类两套经济分类之间保持固定的对应关系,以便年终部门决算能保持衔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编制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资料(包括人员信息、人员编制、工资等信息)的基准时点为2018年9月底;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分为一般性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类)和重点项目支出。由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库进行筛选后,经分管领导、局务会议研究,根据财力状况及项目轻重缓急提出安排意见,报县委、政府研究后统筹安排,同时要确保法定及八项民生支出等支出增长比例。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应根据各部门承担的业务和县级财力,按轻重缓急列入预算安排(凡是历年县委、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和中央或自治区新出台重大政策、改革等需要逐项提供增加依据)。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要坚持逐年压缩的原则。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县级财力情况进行安排。各预算单位需要给财政局分管科室上报重点项目,并纳入财政项目库(各预算单位上报的项目要与给政府上报的项目保持一致),凡没有上报项目的或者没有进入财政项目库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及额度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确定的项目申报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并按照规定录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各部门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必须全部缴入国库,统一由财政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需要核定的预算予以拨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预算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合理编制支出预算,执行中根据收入缴库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按照统筹层次及社会保险险种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按照本年收入完成情况,同时考虑因政策调整后社保基金收入增(减)收因素测算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按照支出需求足额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优先确保人员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金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加强国有资金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使用,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 

  按照《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要明确债务举借和偿债责任主体,要将政府性债务偿还及举借编制年度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压缩债务规模。 

  (六)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出预算的辅助预算。各部门(包括二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对部门预算中,不论是《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采购的必须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细化到项目、品目、类型、规格、数量、采购时间以及资金来源等。并落实好资金来源方可编制采购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的,原则上年度内不予批准采购。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编制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是部门预算的辅助预算。各预算单位应按照现行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对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内容的事项,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等,完整地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具体见附表)。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准确填报基本信息。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按照财政厅地方综合预算管理系统的要求,需要各部门维护上年已录信息数据库,按照本年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及《平罗县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指南》,准确地录入数据,编制上报。 

  (二)合理安排收入、做实财政收入2019年纳入预算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要根据2018年非税入库情况和国家宏观财税政策调整,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合理测算,不得转移、隐瞒、虚报收入。 

  (三)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优化结构基本支出预算要如实、准确的反映预算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类型等基础数据及变化情况,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重点项目支出要保障县委、政府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项目支出力度,不论是新建还是续建项目,均要提供发改部门批复的立项报告,并附工程概算和施工合同,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 

  (四)严肃纪律,硬化约束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一定要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和检查,尤其是对基本支出和征收计划要做到不虚报、不漏报。预算一经县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因自治区、县委、政府年度中制定的重大决策必须调整或追加事项,依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和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按程序办理。 

  (五)依法公开,做实预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上来,做好预决算公开各项工作,推动“双公开”体制建设,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部门预算编制程序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严格遵循“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一上”: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采集数据,做好数据录入的填报工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无误后,通过部门预算软件(网络版)生成部门预算输出报表,按时上报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一下”: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单位预算计划数,提出部门和单位预算控制数,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各部门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发展,区分轻重缓急,按单位、项目调整汇总后,完成本部门“二上”预算,并由部门盖章、领导签字后报财政部门;财政局预算科完成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二上”整理,编制汇总形成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报县人大审核。“二下”:财政部门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分向各部门批复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再批复到二级和基层单位。 

  四、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一)2018921日召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 

  (二)2018921日至1012日,各乡镇、部门着手组织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编制部门预算计划,并于1012日前将本部门和下属单位预算汇总录入网络版部门预算软件,并将数据库上报县财政局。 

  (三)20181013日至1023日,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原则,县财政局对各乡镇、部门上报的预算计划数进行审核与调整,并将调整后的部门预算数下到各部门进行修改。 

  (四)20181024日至1031日,各乡镇、各部门将财政审核调整后部门预算数在部门预算软件中重新对部门预算进行调整,然后将调整后的部门预算数上报主管局,由主管局汇总后上报县财政部门。 

  (五)2018111日至1110,县财政局对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逐个进行内审并汇总形成全县部门预算草案,报县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咨询委员会审查。 

  (六)20181111日至1226,县财政局将县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咨询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预算,起草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县人民政府、县委会议研究,按照程序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 

  (六)在人代会批准本级财政预算后20日内,由财政局批复下达部门预算;各乡镇、部门应在财政局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同时,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要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编制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重要性,将全面实现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编报的“精准度”、“切合度”挂钩,与绩效管理挂钩,与支出进度挂钩,与结余结转资金挂钩。 

  (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编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而影响了全县预算编制进度的部门,县财政局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三)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预算计划数形成后,要做好预算收支情况的对比分析,经分析报告于编制说明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财政部门相关科室进行审核,具体报送的预算编制材料内容包括: 

  1.单位基础情况表(部门预算软件报表); 

  2.财政拨款人员支出预算明细表(部门预算软件报表); 

  3.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必须是从项目库中筛选),本单位重点专项需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项目立项批复等文本,经常性专项支出需附政府批复文件、单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手工编报); 

  5.政府采购预算表(手工编报); 

  6.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表(手工编报); 

  7.部门项目库表格(纸质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8.本单位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 

  9.20189月份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花名册及社保补差人员工资表(工资表须经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核实); 

  10.女职工及独生子女花名册,遗属人员、临时工工资发放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住房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乡镇补贴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所报表格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四)财政局相关资金归口科室要认真做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工作;财政局预算科、综合科及相关科室要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审工作,在“二上”阶段完成前完成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审工作,确保部门预算真实、准确、避免漏项、错报及未提取数据等情况发生,并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及时批复下达执行部门预算。 

  附件:1.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计划表 

  2.2019年经常性项目支出计划明细表 

  3.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 

  4.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5.2019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表 

  平罗县财政局 

                                             2018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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