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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22-000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30日
标  题: 【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司法厅关于降低居民房产 继承遗赠和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2〕228号 有效性: 有效

【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司法厅关于降低居民房产 继承遗赠和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宁发改价格(调控)〔202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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