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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21-002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标  题: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开情况的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开情况的说明

2021年自治区第三方评估测评(平罗县)整改台账14条提出:未查阅到发改局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项目、依据、标准)的情况特做以下说明: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由国家和自治区级制定,县级没有制定权。2020年国家和自治区发改委公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平罗县相应公布执行。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都没有公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故平罗县也不存在重新公布。  

二、按照自治区、石嘴山市发改委的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平罗县及时公布了《平罗县政府定价经营性收费目录》,详见平罗县政府信息网。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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