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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修订《平罗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
平发改发〔2019〕127号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平罗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目录所列收费项目及标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二、2019年5月1日起,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按照新收费政策执行。
三、未经国家、自治区财政、发改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扩大收费范围。
四、各收费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在收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平罗县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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