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政发〔2017〕235号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现将做好城关镇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数9456人,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实际缴费目标任务数7957人,缴费率达到95%。
二、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对应个人缴费档次,自治区、县财政对参保缴费分别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60元、200元的补贴,参保居民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四、缴费方式
1、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直接到平罗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各网点缴纳参保费。在原有现金缴费的基础上,今年又开通了掌上12333(手机APP)自助缴费服务,新增加了由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方式进行缴费。
2、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城关镇民生服务中心或平罗县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携带身份证到平罗县农村商业银行缴纳参保费。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低保户,需先到镇民生服务中心或县社保局开具2017年缴费核定单,再携带身份证、核定单到农村商业银行缴纳参保费。
五、缴费时间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跨年缴费不享受财政当年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克服一切困难,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宣传单等形式,进村入户向广大城乡居民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全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村居要尽快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收缴工作,转变工作方式,变年底缴费为常年缴费,力争年末参保率达到98%以上。镇政府将在每周一镇村居大会通报缴费进度,此项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居委会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严格奖惩。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