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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1/2018-766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30日
标  题: 关于核定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发科发〔2018〕42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定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发科发〔2018〕429号

宁夏金海金隆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核准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宁金隆司发〔2018〕5号)收悉。  

  你公司投资建设的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置场一期工程现已完工,即将投入运营。经我局对固废处置成本测算,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固废处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固废处置试行价格为18.0元/吨,自2018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2.你公司要在固废处置场的明显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公开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及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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