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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平罗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审批局、县文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机关中心、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为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相适应,深化细化实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措施任务,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四水四定”方案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县级“四水四定”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要求,同步推进本县域落实“四水四定”的良好氛围,现印发《平罗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贵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将纸质版于2024年1月26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水务局716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23shuiziyuan163.com。
联系人:李 明
联系方式:0952-6016883 15378959088
附件:平罗县“四水四定”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罗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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