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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平罗县“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讨论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3〕2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23〕21号)精神。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讨论后报政府办公室,按照政府办公室征求意见安排,我局向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文广局、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妇联、总工会及各乡镇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局责任科室组织就创局对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讨论分析并修改,其他各部门和乡镇均无意见。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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