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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平罗县“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 实施方案(讨论稿)》意见建议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23〕2号)《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办综〔2023〕21号)精神,为全力做好我县“就业创业促进年”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平罗县“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请贵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于4月10日前花脸稿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反馈平罗县人社局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室。联系人:李娜 王佳 联系电话:3816668。
附件:平罗县“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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