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47/2023-0002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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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用地管理,规范农业综合开发用地行为,促进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我局编制了《平罗县进一步加强完善国有农用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2月19日前提交至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丽娟 联系电话:0952-6095184
联系人:盖立俊 顾春垚 联系电话:0952-6095512
通讯地址:平罗县西区宝丰路368号(请在信封上标注“意见建议”字样)
邮箱:plgt2010@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意见建议”字样)
传真:0952-6095185
附件:平罗县进一步加强完善国有农用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稿)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