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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2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标  题: 【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平罗县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平罗县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平罗县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平罗县村级财务公开

基本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试点工作,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调联动,切实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2〕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平罗县村务公开基本目录》《平罗县村级财务公开基本目录》及各类公开模板。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形成后,县政府办公室广泛征求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石嘴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司法局和妇联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意见,并组织征求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意见,于6月27日-7月1日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石嘴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及11个乡镇均无意见。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意见共1条,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共1条,人社局提出意见共2条,住建局提出意见共2条,卫健局提出意见共2条,陶乐镇提出意见共10条,通伏乡提出意见共2条。其中吸纳有效意见12条,并进行了修改;其余8条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故未采纳。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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