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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安全生产“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大部署,落实自治区、市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县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政研室、发改局、工信局、教体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供销社、德源集团、气象局、供电公司、平罗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通过征求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政研室、发改局、工信局、教体局、科学技术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供销社、德源集团、气象局、供电公司、平罗县消防大队、各乡镇的意见,对平罗县政府办所提意见建议采纳并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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