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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平罗县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盘活农村闲置房地资产,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探索中心村和“一村一庄”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成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平罗县农改中心牵头起草了《平罗县关于盘活农村闲置房地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初稿经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讨论后报县委、政府办公室,并向县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三、征求意见结果
共征集意见建议0条,无意见。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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