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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2-002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河长办发〔2022〕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22〕7号

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调整,经2022年11月9日县总河长会议审议,决定将县河长办主任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万青同志担任。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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