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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2-0022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标  题: 平罗县召开2022年县级总河长会议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召开2022年县级总河长会议

11月9日,平罗县召开2022年总河长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总河长宋世文主持,各县级河长、各乡镇总河长及部分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市总河长第六次会议精神,通报了自治区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听取了全县2021年以来河长制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平罗县关于在河长制工作中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宋世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部署要求,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以“河长制”为抓手促进“河长治”,推动河长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为”转变。各级河长要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担负起河湖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我县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宋世文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县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自治区河长制工作考核要求,紧盯考核指标,强化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在年度考核中实现争先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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