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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黄河宁夏段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河道管理,确保黄河安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遵照自治区发改委黄河宁夏段河道及滩地被占等问题调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从严管控河道及滩地种植行为、各类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违规乱建等问题。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地,严禁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河道规划治导线(码头)以内的滩地、河心滩,一律禁止种植农作物及林木,保持自然状态;治导线(码头)与管理范围线之间的滩地,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不得新增种植农作物及林木面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黄河滩地新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及造林育苗等生产经营活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自发修建生产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生产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禁止“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发生。
农民朋友们!严控河道及滩地种植,保护河道水域岸线工作,需要大家的支持和监督,如有不按要求强行种植作物,所造成的损失由种植户自行承担。渠口乡将积极会同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河滩地抢种、抢占问题。各种植户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河湖生态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维护政治大局出发,全力配合渠口乡人民政府做好此项工作。
平罗县渠口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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