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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四期通报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3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宁夏水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统计,2021年平罗县境内重点河湖2月份水质情况:
(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1年水质目标Ⅲ类,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县级河长蒋哲文,责任部门水务局。
2.沙湖2021年水质目标Ⅲ类,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县级河长郭耀峰,责任部门文广局。
3.都思兔河(乌陶公路)2021年水质目标Ⅳ类,因河结冰未监测,县级河长谭润,责任部门精细化工产业园管委会。
(二)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典农河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因施工未监测,县级河长寇学文,责任部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平罗县工业区、德渊集团。
2.第四排水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因断流未监测,县级河长陈东升,责任部门平罗县公安局。
3.第五排水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实际监测2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县级河长马长青,责任部门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4.三二支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Ⅴ类,实际监测1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县级河长马冬,责任部门平罗县组织部、财政局。
5.瀚泉海无蓄水,干库。
二、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河湖巡查情况
(一)全县总体巡河情况。
根据宁夏河湖长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工单统计,2021年3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应巡河888次,有效巡河1318次,巡河率为148.4%,总体巡河率达到区、市考核巡河率80.0%的要求。
(二)各级巡河情况。
1.县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县级河长应巡河20次(22个河湖长,1人去世,1人调离),实际有效巡河23次,巡河率115.0%。
2.乡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应巡河200次,实际有效巡河336次,巡河率168.0%,头闸镇未完成本月100%巡河任务,巡河率为88.9%。
3.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应巡河668次,实际有效巡河959次,巡河率143.6%,其中宝丰镇和崇岗镇未完成本月100%的巡河任务,巡河率分别为82.1%和94.4%。
4.责任单位责任人巡河情况:应巡河26次,实际有效巡河22次,巡河率84.6%。分配巡河的26个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发改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卫生局、民政局、编办、应急局、统计局、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10个单位均未开展巡河。河长办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详见附表2、2-1、2-2、2-3)
三、河湖巡查保洁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头闸镇、渠口乡对市级督办发现的第五排水沟沟上沟下“四乱”、动物死尸问题整改不力,经河长办督查发现仍然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河湖巡查保洁落实不到位,保洁工作不能常态化。
四、督办件整改落实情况
1-3月份,自查发现“四乱”督办问题县河长办共下发督办单5件,已办理5件。河湖巡查方面,宁夏河长信息管理平台处理巡河问题9件,处理率100%。(详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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