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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河(湖)长制工作2021年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五期通报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结合县河长办平时督导检查情况,现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4月份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情况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宁夏水环境监测中心反馈的监测数据统计,2021年平罗县境内重点河湖3月份水质情况:
(一)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平罗黄河大桥监测断面2021年水质目标Ⅲ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Ⅱ类达标,县级河长蒋哲文,责任部门水务局。
2.沙湖2021年水质目标Ⅳ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Ⅲ类达标,县级河长郭耀峰,责任部门文广局。
3.都思兔河(入黄口)2021年水质目标Ⅴ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Ⅴ类达标,县级河长谭润,责任部门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红崖子园。
(二)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情况。
1.典农河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Ⅴ类未达标(县级河长寇学文,责任部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平罗县工业区、德渊集团)。
2.第四排水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县级河长陈东升,责任部门平罗县公安局)。
3.第五排水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Ⅳ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Ⅴ类未达标(县级河长马长青,责任部门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4.三二支沟平罗段2021年水质目标为Ⅴ类,实际监测3月份水质为Ⅳ类达标(县级河长马冬,责任部门平罗县组织部、财政局)。
5.瀚泉海无蓄水,干库。
二、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河湖巡查情况
(一)全县总体巡河情况。
根据宁夏河湖长信息管理平台巡河工单统计,2021年4月份县、乡、村三级河长共计应巡河882次,有效巡河1343次,巡河率为152.3%,总体巡河率达到区、市考核巡河率80.0%的要求。
(二)各级巡河情况。
1.县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县级河长应巡河20次(22个河湖长,1人去世,1人调离),实际有效巡河22次,巡河率110.0%。
2.乡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应巡河198次,实际有效巡河368次,巡河率185.9%,头闸镇未完成本月100%巡河任务,巡河率为87.5%,镇人大主席岳文艳、镇纪委书记马琴均未开展巡河。
3.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应巡河664次,实际有效巡河953次,巡河率143.5%,宝丰镇未完成本月100%的巡河任务,巡河率分别为82.1%。
4.责任单位责任人巡河情况:应巡河24次(26个责任单位,调离2人),实际有效巡河32次,巡河率133.3%。分配巡河的26个单位,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卫生局、民政局、编办、应急局7个单位均未开展巡河。(详见附表2、2-1、2-2、2-3)
三、黄河岸线利用整治进展情况
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提出的黄河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县由发改牵头、水务、农业、国土等部门配合对黄河平罗段滩区范围内的违规建筑、“四乱”问题进行了摸排调查,建立了台账,对疑似“四乱”问题应拆尽拆,恢复到自然状态。经摸排调查,黄河平罗段河道及滩地建构筑物22处1341间,建筑面积总计43107.15平方米、圈舍15679.13平方米。确定列为黄河“四乱”(疑似四乱)问题8处,整改销号7处,1处正在推进落实。完成了全县黄河滩区控导线的布设,沿河各乡镇严控“两个”管理线的滩地管理,并开展黄河行洪安全宣传工作,告知群众控导线内坚决不允许种植任何作物,控导线至黄河管理线范围内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成巡查专班对沿河乡镇河道管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
四、督办件整改落实情况
1-4月份,宁夏河长信息管理平台处理巡河发现问题11件,县河长办督办整改11件,全部清零;县河长办督办自查发现“四乱”问题6件,下发督办单6份,办理6件。限时全部清零。(详见附表3)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河长切实要把护河管河的责任扛起来,要行走在河湖岸上,要摸得清看得着河湖内外、岸上岸下环保情况,要杜绝代替巡河、“无心”巡河或巡而不查的巡河情况,要切实从“有名”向“有实”、“有效”的转变。
二要加大专项工作整治力度。抓好村庄点附近河湖巡查,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保洁,从根本上杜绝重点地段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排乱倒等突出问题;及时对河湖中漂浮物、动物死尸进行清理,防止污染源扩散,实现河湖水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三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县河长办将联合县两办督查室对河湖“四乱”问题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于个别办理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办理推诿扯皮的联合检察院立案办理,并将办结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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