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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23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标  题: 平罗县河长办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美丽河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河长办发〔2020〕1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河长办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美丽河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平河长办发〔2020〕15号

为规范我县美丽河湖建设,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推动河湖功能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美丽河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河湖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我县美丽河湖推进工作。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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