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06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标  题: 小屏幕 大平台 平罗县河长制工作微信群作用大 效果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小屏幕 大平台 平罗县河长制工作微信群作用大 效果好

今年以来,平罗县河长办为了切实落实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微信群,丰富微信群的内容,使小屏幕发挥大作用。

一是打造成指挥平台。将区、市河长办文件、会议精神及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指示通过微信群传达给县、乡两级河长,避免了部分河长阅文不及时或因其他工作没有参加河长会议带来的精神领会不到、不及时、不透彻,而导致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二是打造成协调平台。县级河长在巡河中发现问题,及时在群里对乡级河长、责任部门下达整改任务。乡级河长、责任部门立即行动,县河长办跟进,督促协调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快了整改速度。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县级河长发现问题,反映给县河长办,河长办再草拟督办单,河长办主任签字下发,乡级河长、责任部门执行,一个流程下来,至少也得两三天,但通过微信群协调处理,也就分分钟的事情。

三是打造成培训平台。今年,因机构改革,人事调整,乡级河长、部门负责人之前没有接触过或对河长制工作了解不深入。短期内开展工作有政策性、法律法规性的偏差,县河长办在微信群里开办了“每周一学”专栏。每周发布一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操作等学习内容,对两级河长依法开展工作进行简短培训。如:以往存在的巡河率低的现象,在群里对如何完成有效巡河进行了解释说明,简单,易操作。结合“清四乱”,摘要了《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款,使“清四乱”依法依规进行。每周一学栏目的开办,有效的指导了河长制工作的推进,通过手机进行了培训,减少了召开专题培训会的次数,但达到的效果却远远好于会议培训。

四是打造成工作促进平台。河长办在巡查督办中,对行动迅速,整治效果好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信息的形式在群里通报,同时,对问题严重,行动迟缓的以图片、信息、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表扬和批评使县乡河长、责任部门提高了河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无形中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如:河长办在巡查都思兔河时,发现有企业侵占河道现象,在群里发了图片,该河河长、分管工业的、生态环保县长责任部门迅速到位,制定整改措施,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效果十分明显。

五是打造成交流平台。县乡两级河长在工作中将整改现场的图片、整改后的图片或视频在群里上传,所有河长都能够见到,不少河长在点赞的同时,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六是打造成问题处理平台。县级河长、县河长办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将问题图片或视频、位置、所属乡村等逐一说明,并当场上传到微信群。乡级河长、责任部门及时在群里应答,使问题在第一时间传达给相关乡镇、部门,得到及时处理,收到了视频会议一样的效果。

七是打造成曝光平台。县河长办在巡查河湖过程中,对于问题频发地段,拍照上传至微信群,要求属地乡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并在群里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力的,先是进行口头批评,如还是落实不到位的,将通报文件第一时间上传到微信群,进行曝光。我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全体处级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乡镇全体党委成员都是两级河长成员,微信群人数有122人,在群里曝光,其效果相当于领导干部大会点名批评一样,所以曝光频率不高,但效果奇佳。

八是打造成文件传输平台。县河长办在工作中,文件传输既按照正常公文传输,又在微信群里上传。有效地避免了文件传阅占用时间且偶有不及时的缺陷,使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执行人。正常的公文传输也就成了文字印证材料。在微信群里传输文件的做法是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传送了督办单,长时间没有行动,经查,文件没有传送到执行人手中,为此,我们在正常公文传输的同时,创新了微信传输,对不涉密文件在群里传输办理。使工作更方便、快捷,效率更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