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07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崇岗镇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19〕6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岗镇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崇政发〔2019〕67号

各驻镇单位、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各站所、各村:

现将《崇岗镇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级河长名单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岗镇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区、市、县关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崇岗镇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河湖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崇岗镇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总目标,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加快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为牵引,紧紧围绕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统筹岸上岸下,通过全面清理“四乱”现象专项整治,清理取缔入河直排口,持续推进畜、禽、渔集中养殖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全镇重点河湖水质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率达到80%,河湖水域面积不萎缩,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对美好河湖水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加。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基础设施

1.压实河湖长制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对河湖管理保护组织领导职责,实行下级河湖长向上级河湖长述职、上级河湖长考核下级河湖长、河湖长责任河湖联系会议、督查考核问责等方式,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因工作调整变动的河湖长,及时了解熟悉责任河湖,保证工作不断档、不缺位。进一步规范并适度加密河湖长制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及河湖长制工作经费。落实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探索实行河湖巡查保洁员网络化管理机制,试点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责任,配套完善河湖垃圾收集设施,强化重点地段监控,及时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和水草打捞收割,对生活垃圾倾倒等问题实施严管严控。

3.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及时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进展、 水质监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倡导将河湖保护管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全社会保护治理河湖良好氛围。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大非常规水综合利用。

2.开展“四大节水行动”。持续开展“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农村节水普及、全民节水文明”节水行动,大力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2019 年全镇压减水稻种植面积1.7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以上。镇政府、各企业、各驻镇单位、各村居要提高生活用水效率,打造节水型乡镇。

(三)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1.开展河湖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 清水畅河净源”专项行动,结合煤炭集中区环保综合整治,重点突出汝箕沟、大水沟、小水沟两岸防汛通道占压清理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水建发〔2018〕33号)、《自治区河长办关于实施清水畅河净源行动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 10号)明确的工作任务。

2.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通力协作摸查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加快建立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1月31日前,崇岗司法所、镇河长办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建立协作机制。3月1日前完成镇级9条河“四乱”问题摸排工作,形成问题措施、目标、责任清单。7月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3.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完成列入招标范围内的河湖水城岸线范围划界外业测量、三线划定、 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总工作量的80%。加快建设河湖划界确权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与河长制综合信息平台互通共享。 4.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积极推进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结合我镇河长制工作实际,组织编制辖区重点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并审批实施,组织开展河湖岸线保护利用工作。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加强直接入河湖排污口监管。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管工作,全面取缔直接入河湖的工业企业直排口,巩固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巡查管控,严禁各类新增直排口。

2.持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因地制宜实施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分散处理项目。   

3.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扩大有机肥替代示范。深入推进“两处理、两改造”,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统筹治理各村河湖沟渠,减少入河湖污染物总量。  

   4.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针对三二支沟崇岗段水质不达标的重点水域,要查找污染源对境外排入我辖区的药剂师上报县河长办,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加快落实治理措施,力争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2019年水质稳定达到IV类。

   5.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坚持流域上下联动治理,重点段落、重点区域要综合施策,坚持控源为主、过程严管、末端保障,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巩固提升达标成果,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6.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对三二支沟崇岗段重点污染入黄排水沟,要配合控源截污措施,实施必要的清污整治,全面完成三二支沟流域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业入黄排污全面清理取缔等工作任务,促进水质改善。 

(五)加强水生态治理保护 

 1.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积极争取项目有序实施镇朔湖等重点河湖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防治项目,打造安全型、生态型河流水系和绿色生态廊道,提高防洪能力,加快推进盐碱地改良。     

 2.实施流域水生态保护。推进湿地确权登记,开展全国退耕还湿宁夏试点工作。实施平原绿网提升,治理水土流失,稳定提升受益区生态服务功能,构筑“贺兰山”生态安全屏障。

(六)加强执法监管。      

1.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加大涉河湖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有计划地开展河湖巡查和清理整治,不断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执法能力。  

2.强化河道采砂监管。落实河道采砂监管主体责任,巩固河道采砂清理整治禁停成果,对非法采砂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