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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协作机制
平河长办发〔2019〕4号
为扎实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紧密结合全区开展的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督促相关属地管理单位和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特制定《“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协作机制》,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及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全面完成我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共同维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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