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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8-916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标  题: 平河长办发〔2018〕30号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验收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平河长办发〔2018〕30号 有效性: 有效

平河长办发〔2018〕30号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验收情况通报

平河长办发〔2018〕30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更好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2018年11月28日至29日平罗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平罗县发改局、农牧局、林业城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组成考核小组,对我县13个乡镇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主要以乡镇平时在河湖管护管理工作为主,结合区、市、县暗访及县河长办平时巡查督查情况进行。主要从河长制工作体系建设、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实效、河湖保洁情况及督导检查落实情况五个方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河长制工作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查阅资料:13个乡镇中大部分乡镇的乡村级河湖长与2017年上报工作方案中有所变动,13个乡镇都能够及时上报变更河湖长的基本情况,涉湖的乡镇将河长及时变更为湖长,对有河湖长变更的公示牌能够及时更换,对损坏的公示牌警示牌能够及时修复,能够建立健全河湖巡查保洁制度并落实巡查保洁人员;二是平时工作协调配合情况:大部分乡镇能够按照区、市、县巡查暗访情况和县委政府关于河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并按要求将开展整治情况及时向县河长办上报备案。

(二)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情况

根据河湖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统计,13个乡镇能够按照河湖管理制度要求,安装巡河通并开展巡河工作。村级河湖长也能按照要求安装巡河通,积极开展巡河。

(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实效

1.乡镇清河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

13个乡镇能够针对清河专项行动七个方面的问题,及时召开启动会议,有安排、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资料比较完善真实。对专项行动任务能够细化分解,职责分明,有序落实。经过6个月的专项行动实施,全县22条重点河湖经过清河专项行动,打击了采砂、挤占河湖沟岸等违法行为,封堵了违规违法排污直排口,清理了河湖沟岸垃圾,河湖水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2.“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大多数乡镇能够按照清四乱要求,对所管辖的重点河湖进行认真摸底调查梳理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问题清楚措施得力销号及时,并对重点销号问题采取回头看,保持巡查,防止反弹。经过开展清四乱行动,乱占、乱建、乱堆现象被清理整治,乱采被彻底清除,河湖环境管治效果得到有效保持和提升。

3.宣传引导工作方面

大多数乡镇能够深入群众做广泛的宣传引导工作,并印发河湖长宣传资料,给村民讲解爱护护河的必要性、重要性,宣传河湖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群众保护河湖环境意识、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一定的爱河湖、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氛围。

4.河长制工作信息和动态报送方面

13个乡镇做得都比较好,对河长工作的信息和动态能够及时通过微信或qq工作群上报县河长办。

5.垃圾集中存放点设置情况

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河专项行动和清四乱行动,不让清理的垃圾再次污染环境,大部分乡镇都设置了垃圾集中存放点或垃圾填埋厂,把垃圾集中处理。

(四)河湖保洁落实情况

为了保证河湖的清洁畅通,各乡镇都能够在自己所管辖的河湖按照每条河湖的长度安排巡查员、保洁员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按照制度抓落实。大部分乡镇能够对所管辖的沟道水面漂浮物、岸边或岸坡垃圾进行彻底清理,部分乡镇投入机械对沟道垃圾清理拉运,保证了沟道的干净整洁畅通。个别乡镇对河长工作设立乡镇巡查监督机构,对河长工作进行督查,达到了监管有力的效果。

(五)督导检查落实情况

大部分乡镇都能够对国家、区、市及县河长办督导检查通报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以图文等书面形式上报县河长办。根据巡查情况,全县22条河湖中除了汝箕沟等个别沟道因历史客观原因外,其他河湖均能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二、考核结果

综合上述并依据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各乡镇考核结果如下:

城关、高庄、渠口3个乡镇考核为优秀等次,黄渠桥、宝丰、姚伏、红崖子、高仁、崇岗、头闸、灵沙、陶乐、通伏10个乡镇考核为合格等次。

三、值得学习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好的做法

总体来讲各乡镇基本能够按照考核细则梳理整理并将资料分册装订归档,对平时督查督办事项能够积极落实处理,在考核中有的乡镇的创新做法值得推荐和学习。渠口乡的资料整理规范齐全,把河湖保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下发村级,更好地落实了河湖保洁工作。城关镇建立了河湖保洁联动机制,与环境保护小队联合,签定河湖保洁责任书,定期进行河湖保洁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高庄乡在第三排水沟交界处投入资金安置拦污栅,拦截水面漂浮垃圾并及时清理。各乡镇六月份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花大力气清理挤占沟拜的圈舍等,姚伏镇、灵沙乡、城关镇、高仁乡还对对投入的资金建立了台账并附具了财务付账票据,规范了劳务用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巡查、暗访事件整改不及时。个别乡镇不能够按照要求上报文件,对督查督办事件不能够及时办理、拖延办理,甚至不办理,如崇岗辖区110国道西侧小水沟右岸被一家企业废弃料长时间占压得不到清理处置。

二是对河湖巡查制度落实还不够好、不重视的情况存在。乡村两级河长巡河通安装率11个乡镇为100%,通伏乡安装率95.5%,高庄乡安装率97.0%13个乡镇有效巡河率过低,尤其村级河长有效巡河率过低,通伏乡1.3%、高仁乡0.8%,有效巡河率2%-5%(含5%)乡镇有姚伏镇、城关镇、渠口乡、宝丰镇、高庄乡、崇岗镇、陶乐镇、红崖子乡,有效巡河率5%-10%乡镇有头闸镇、灵沙乡、黄渠桥镇;乡级河长有效巡河率低于10%的乡镇有通伏乡、高仁乡、红崖子乡,其他乡镇有效巡河率在10%-44.7%之间。

三是对河湖管护专项行动开展还存在敷衍现象。有些乡镇认真查找梳理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但没有建立问题销号台账。

四是宣传工作还待进一步加强。在开展河湖管护宣传中,宝丰镇、黄渠桥镇、城关镇、姚伏镇等乡镇,组建微信群、制作宣传册等开展宣传,其他乡镇宣传行动迟缓。

五是垃圾集中处理有待加强。县级22条重点河湖管治中,高庄乡、渠口乡、黄渠桥等乡镇在河湖岸边设置垃圾集中堆放点,便于储存运输或处理,河湖垃圾集中堆放、运输处理还需要加强。

四、下阶段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河长制阶段性工作。继续加大河湖保洁、整治力度。在开展清河行动基础上,实施以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的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扩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做好信息报送和共享发布。

二是持续抓好河长制宣传培训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河湖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河湖管理信息平台运用。进一步完善构建涵盖河道基本信息、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水污染变化等功能的实时监测管理平台,提升河湖空间动态监管、分析预判、问题处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巡河通安装使用率,要实现安装100%,使用100%,有效100%三个百分百。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平台、电视专栏、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平台,继续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河护河的意识和河(湖)长制工作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

五是继续做好河湖管护落实工作。以河湖管护重点工作为基点,以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谋划2019年河湖管护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力争全县22条河湖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和提升。

平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12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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