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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河长的通知
高政发〔2018〕76号
各村、各站所:
为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乡水环境,鉴于人事变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调整高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河长,现将调整后的《高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高庄乡重点河湖保护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站所、各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高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高庄乡重点河湖保护责任清单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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