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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调整河(湖)长的通知
各村、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部署,为健全完善河(湖)长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由于我镇人事变动,特对村级河长进行调整,任达江峰同志为汝箕沟、小水沟村级河长;代洪山同志不再担任汝箕沟、小水沟村级河长,任顾永利同志为东一支沟村级河长,顾建设同志不再担任东一支沟村级河长,任周永红同志为大水沟村级河长,李天水同志不再担任大水沟村级河长。请批示。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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