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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3-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9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平罗县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平罗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平罗县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服务,完善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持续落实公安部便民利民举措新要求,优化接待窗口的服务水平,政务大厅公安窗共接待办事(咨询)群众88000余人,延时办理业务770笔,周末节假日办理业务1124笔,成功创建“全国一等县级车管所”二是落实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职能划转、调整等情况,对本部门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91项,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三是持续优化“365天×24小时”受理办理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数控传输,容纳3类26项公安业务,打造了平罗县24小时“无人智慧警局”,全面实现了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提升窗口服务满意度。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与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时发现和纠正非法取证等行为,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三是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交通安全、金融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办理非法狩猎案环境类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共17起,累计开展电动车、“一盔一带”等专项治理行动176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监督方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强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法制部门规范执法监督程序与人员设置,严格各类案件审核监督,对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等事项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讨论研究五是开展“好好说话 规范执法”等活动,积极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学法减分等惠民措施,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推行阳光告知卡,保障群众对执法办案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三)强化综合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法5次,根据职能开展法治专题培训4期邀请党校教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党员民辅警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参加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督促民警网上学法用法,每月参加市局、县局组织的线上公安民警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2年备考法律职业资格民警2人,通过客观题考试2人。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学习及考试5次。召开执法质量培训班4次,开展订单式培训4次三是创新宣传方式,落实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平罗县公安局共运营各类新媒体视频账号12个,拍摄制作短视频作品286部,粉丝90余万,播放量破百万视频17部,总播放量上两亿次,先后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等国家级新媒体平台发布、转发视频16部,宁夏日报等区级新媒体平台发布、转发视频45部,公安厅各类新媒体采用稿件64篇、视频59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平罗县公安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指导公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文化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成效不明显,宣传方式有待创新,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三是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法制人员数达不到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法制审核人员较少,法制审核把关力量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平罗县公安局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石嘴山市委、平罗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着力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普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依法组织协调推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树牢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以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学法普法效果。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市民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强执法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始终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重要抓手。加强执法培训力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促进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是提升宣传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方式,依托重大节点开展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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