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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平罗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平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干部轮训的必学内容,共开展学习10次。二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领导带头学、系统常态学、现场感悟学等方式,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中心共开展集中学习20场次,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0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及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决策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持续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平罗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下一步工作意见。按时向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县委、县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3个实施方案、平罗县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平罗县入围2022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地区。二是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的通知》,采取书面述法和现场会议述法两种方式,组织全县49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做到重点突出、应述尽述。三是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平罗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平罗县关于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牵头制定了61项和22项具体的整改落实举措,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完成率达100%。对13个乡镇、42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进行专项督查,有力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编制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规则(试行)》等5项工作制度和《平罗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县政府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前置合法性审查程序,完成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管理,执行自治区、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报我局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报送我局备案制度,推进各部门、各乡镇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按程序向县人大和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4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印发《平罗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换发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人员排查清理工作,举办平罗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县331人参加考试。四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平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智库工作规则》《平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外聘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履职管理等方面的机制管理。
(四)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运行效率。一是推进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上墙制度和行政执法文书等,明确各乡镇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推进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应用。二是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县专题培训班。印发《全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县专题培训班实施方案》,分批次分层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调研工作。收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难问题,形成《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报送县委办。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申领换发新证200余个,乡镇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0%以上。
(五)注重行政复议工作实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力度,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件,纠错率25%,受案率较去年同比增长70.6%,行政复议公信力不断增强。二是强化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建立行政应诉约谈通报制度,印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行政应诉责任,共办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3件,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4.96%,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推进行政复议多元调解工作。通过听证会、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并实现终止结案9件,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结案率创新高,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报送的“复议机构召开听证会,主动释法说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功入选“宁夏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一是有效落实“八五”普法。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平罗县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二是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印发《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2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60000余份,开展竞答活动4场次。在高仁乡建设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线上法治文化VR展厅,创作“非遗文化+法治文化”作品12副,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三是积极推进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指导各申报村(社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通伏乡通城村成功入选。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181名及“法律明白人”骨干506名,组织开展培训810人次、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
(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作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10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免费代写法律文书375份。二是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组织全县6家律师事务所47名律师和城关法律服务所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3场次,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场次。三是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印发《关于建立公职律师库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建立县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在县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应设尽设的基础上,将13名公职律师统筹分配到全县56个党政机关,实现县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三是稳步开展公证业务。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39件,出具执行证书20件,协助县政府对建筑物现状进行保全证据13次。
(八)坚持深化社会治理,全面夯实平安维稳基础。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渠口、灵沙、陶乐、高仁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开展头闸、灵沙、高仁、姚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8场次,培训调解员1300余人次。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2267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9件,成功率达99%。二是提升教育矫正成效。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平罗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平罗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协调。挂牌成立平罗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49人,目前在矫人数175人,其中缓刑17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三是实施精准帮扶帮教。通过“三到位(释放衔接、监管措施、教育帮扶)”监管刑满释放人员,目前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069人。积极落实特困对象帮扶措施,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帮扶,帮助其解决困难,对62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慰问。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统筹协调的作用有待充分发挥。立足县委依法治县办职责统筹全县各单位加强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立足执法监督部门职责对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督力度有待强化。二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各项公共法律服务措施有待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渠道、拓宽领域、丰富载体、提高质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增强。人少事多的矛盾仍然突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紧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倾力投入法治平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进平罗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及协调小组会议,印发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法工作,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整体谋划和协调推进。发挥“一统筹四统一”职能作用,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落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实现行政纠纷案件“一高一低”(出庭率高、败诉率低)。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为建设法治平罗提供专业保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目标,支持培育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为申报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创造良好条件。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依托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法治建设工作。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确保乡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专班制度,定期组织各相关县直执法单位实地指导案件办理;创新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讲评式”执法培训模式,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四)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力迎接国家、区、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力争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实践中心、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推广活动等重点普法项目,加大全民守法普法力度,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五)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培育环境优、服务优、品质优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公共法律云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辐射,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强基创优“提升年”活动,全力打造“一所一亮点”,开展6个司法所基础设施扩建工程,强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实现矛盾不上交。
(六)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提升行动”,探索”社工+”“帮扶+”等矫治模式、培树“阳光里”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的各项规定,继续探索、总结管理经验,加强推广,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平稳有序;围绕智慧矫正,投资160余万建设平罗县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力争实现平罗县社区矫正中心更新升级。稳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矫人员适应性帮扶。
平罗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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