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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3-0001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标  题: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职工例会等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及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内容,并结合“八五”普法及“三堂教育”等活动,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各类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给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及专门学法笔记本,并定期对党员干部及执法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增强法治意识。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0余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6次,开展依法行政讲座2次。

(二)全力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在党组会议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报送法治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程序,防控决策风险。配合做好县依法治县办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督察及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各项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类信息录入,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政府网站公开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结果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目前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条,并公开上报单位上一年度执法数据信息。二是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全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如《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舆情应对等工作中的作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目录清单,按要求配备了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已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案卷245本。四是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牵头制定了《平罗县开展道路运输行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平罗县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我局涉及12项抽查事项,及时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互通、执法联合、协作配合、联席会商。截至目前,双随机抽取企业145家(次),抽取执法人员117人(次)。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有52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配发新式执法证件。利用“宁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模拟答题系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上线答题,要求执法人员每日答题数量不少于30道,每月学习次数不少于20次。做好行政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安排,每季度对执法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及时组织学习,同时学习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对学习效果进行检验。

(四)严格行政执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塑形”行动,力促规范执法。开展业务学习,常态化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技能练兵,促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定《五清行动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二是开展“强基”行动,严把工程质量关口。一年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15次,发现问题27条,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开展“五清”行动,助力交通运输发展“安快畅美”。2022年以来,开展出租车运营秩序规范“清亮”行动48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出动车辆40余辆次,检查出租车550余辆次,处罚违规出租车5起。开展集中培训22次,对信访投诉核实的33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不少于8学时的再培训。开展水运企业“清畅”行动29次,检查企业22家(次),船舶150余艘,下发船舶停航通知书3份,发现问题隐患5起,已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到位。开展规范维修驾培市场经营行为“清源”行动46次,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车辆89辆次,检查企业415家(次),发现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下发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通知书321份,已备案企业233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治理“清流”行动100次,出动执法车辆173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货运车辆317余辆次,检查危货运输企业141家(次),检查出问题65条,已督促整改落实,查处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53起。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行政处罚11起,罚款1.49元。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治理“清朗”专项行动34次,出动执法车辆64辆次,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私家车、面包车等1400余辆次,查处非法营运“黑车”23起,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全力清理本辖区“黑车”市场,在辖区内形成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四是开展“护航”行动,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积极开展“护航行动”11次,上路巡查2960人次,巡查里程34600余公里,与执法监督分局平黄桥大队陶乐交警中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8次,集中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17处,并下达违章通知书8份,责令限期整改5处,配合行政审批局办理涉路行政许可6起;查处损坏公路路产路权案件13起,处罚货运车辆15辆,清理在公路打场晒粮11处、清理摆摊设点、占道经营56处,清理路面垃圾堆积物28处,处理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规行为12处。利用黄渠桥集市进行宣传教育和各乡镇共发放、张贴宣传材料通告1500余份,张贴悬挂标语横幅4幅。五是开展“利剑”行动,规范道路运输秩序。强化源头企业监管,对源头治超企业巡查21次,巡查企业88家(次),与26家企业签订《平罗县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联合“利剑”行动,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辖区各大队、县交警大队,在红崖子黄河大桥收费站、244国道、太沙工业园区、西大滩等重点区域设置流动稽查点,开展“利剑”专项行动22次,出动执法车辆44辆次,执法人员170余人次,检查超限超载车辆4000余辆次,查处超载车辆15辆(其中“百吨王”4辆),卸载货物714.85吨,处罚违规装载企业8家,有力地震慑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1名,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合同签订,加强法律风险把控,使政府决策更加合法、科学。二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等重大行政决策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制定的决策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并能反映群众意愿、惠及民生。

(五)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二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录入、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公路建设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求,对参与我县公路建设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在“中国宁夏”信用信息平台上完成信息公示。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立足全县发展大局和交通工作实际,及时了解群众愿望,解决群众困难,强化与群众的沟通,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和服务对象来访来信受理工作,加大相关问题的跟踪督办。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内容清单》《2022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点》等文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及时修订《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法,通过集中培训、聘请法律专家授课、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合格率100%。局机关及局属各执法单位先后组织集中法律培训2次,聘请相关法律专家讲课2次,组织法律考试2次。三是利用文件、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结合的形式开展从业人员、驾驶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认真落实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在平罗“七一”广场、汽车站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向市民解答交通运输有关法律知识。今年共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4次,小规模宣传17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法治建设工作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仍有人认为法治工作不太重要,相比业务工作而言实用性不强,从而导致法治意识树的不够牢,工作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二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更多是通过会议上被动听取的方式学习法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存在认识偏差,未能更好的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凭经验处理一些工作。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方法还是老办法,有时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深度不够。干部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视频、活动等亟需进一步挖掘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列入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提升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但要进单位,还要进企业、进公共交通场所等,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是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强化系统干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等工作。狠抓“关键少数”,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三是全力防控行业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监管,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通专线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更好发挥其发现查找问题、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问题隐患、掌握行业动态的作用,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和发现处置风险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化解。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增强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及相应文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措施,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强化执法效果。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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