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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3/2023-000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标  题: 平罗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平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牢牢把握组织领导、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重点,提高了依法执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组织领导强保障,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内重要工作议程,每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以上。二是夯实制度保障严格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统计系统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建章立制规范统计行为,先后印发《平罗县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平罗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全流程规范统计行为,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三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书面述职,有力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职责四是贯彻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双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省以下各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调动双重管理制度,今年在任免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时,其人选在提交委常委会研究前由县委组织部征求自治区统计局党组的意见。

(二)学习培训全覆盖,法治意识有效提高

在全统计系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到了普法宣传全覆盖。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统计工作情况和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出台情况,强化全县统计工作顶层设计,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在十五届县委2022年第3次常委会和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上传达学习《监督意见》并提出贯彻意见,利用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环节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有效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抓好重点学习。将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干部例会必学、勤学、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点内容,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原原本本的传达学习,对标对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正风、以案促改,让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维,在全局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三是带动“绝大多数”。一方面,结合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学习,发改局、工信局、灵沙乡等部门、乡镇利用党委(组)会、干部例会等开展学习,切实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将统计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计划,切实增强了全县统计干部统计法治思维。另一方面,通过四上企业统计年报会和各专业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10余场次,覆盖500余人(次),组织行业主管部门、镇村两级和企业统计员共同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能作用和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带动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对象广泛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对于联网直报中发现的问题和新入职统计员,适时召开集中培训或送教上门,不定期开设“回炉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水平,确保统计人员准确填报,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开展工业、投资、农业、人口、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各类培训16期,覆盖逾980人(次),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树牢,依法统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统计监督常态化,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平罗县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将统计监督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一是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坚持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所有查处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断提升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震慑作本年共执法检查20家单位,涵盖工业、能源、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服务业等专业指标。其中,数据无差错6家,对数据差错率低于10%的11家进行责令整改,对差错率高于10%的3家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从入库、采集、审核全流程把好关口,在数前、数中、数后全程规范企业和报表单位的统计行为。今年以来,各专业开展各级数据质量核查共667家(次),其中自主核查360家(次),总覆盖率超过60%。同时开展平台月度即时查询,认真做好国家、自治区核查反馈,今年以来规上工业接受国家核查100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接受国家核查44个,全部按要求及时提供凭证资料,有力促进了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三是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围绕“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等重点领域,工业总产值、能源、研发等重点指标,开展全县“一套表”报表单位数据自查工作全县945家(个)自查对象全部完成自查,自查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数据142家(个),占自查数的15.0%。对数据自查发现问题的企业(项目)逐条建立问题清单,指导立行立改做好数据修正,切实保障了统计数据的高质量。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纠治工作。及时印发《平罗县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平罗县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全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分工方案,县纪委监委牵头,对各部门、乡镇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开展督查2次,发现动员部署、开展学习等方面的共性问题7条,均已现场反馈整改。五是夯实执法检查力量。形成“1+2+X”的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目前,全局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干部2名、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干部10,配套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设备。针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局领导带队,组织局内专业人员和园区、乡镇统计员,深入全区“四上”企业开展统计业务现场指导,督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整理规范统计报表,理顺完善统计工作秩序,有力的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四)法治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不断规范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明确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统计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事项认领表,形成了《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了统计局主体责任和职责边界,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梳理了24项事项,其中19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类。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及说明提交县委编办。通过规范权力运行,简化办事流程,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二是贯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的通知要求,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强化留痕管理,防范人为干预统计现象。按照填报说明,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并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相关函文、信件、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资料的永久保存,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2022年度,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是梳理发文流程,强化全程管理。严格制发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和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并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布。严把审查关,严格从权限、程序、内容三个方面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文一卷,一文一号。2022年度,县统计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四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由本部门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研判,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工作群、公示栏公示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宣传引导多渠道,法治氛围不断浓厚

以相关节日、工作、活动为契机,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渠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在全营造依法治统氛围。活动宣传方面,结合“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同时借助主题党日活动志愿宣传活动等契机,灵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宣传方式更灵活多样线下宣传方面,组织编印2000本《监督意见》部门版和企业版两种学习宣传手册,分批次分发至各部门、各调查单位,让学习有方向、有抓手、有实效,通过调研、业务指导等多途径强化学习,努力营造知统、重统、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县各级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新媒体宣传方面,运用平罗发布、电子屏等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宣传普及,发布动态链接3条,自制宣传动漫视频1个,投放电子屏20余个,制作条幅10余幅,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六)法治服务高质化,工作成果不断巩固

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切实发挥好统计机构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业园区和联网直报调查单位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范,设立统计机构或统计岗位,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分专业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实时维护基层统计机构、人员信息库360余人,进一步稳定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各专业利用服务指导、数据核查、入库检查等契机对全县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开展“一对一”实地指导督促,工业、服务业、贸易等专业已实地指导覆盖联网直报调查单位300余家(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上半年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题调研,利用半个月时间实现全县13个乡镇全覆盖,充分掌握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状和突出问题,于4月份统筹资金50万元,拨付各乡镇用于专项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各乡镇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制度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就各乡镇统计岗位设置和统计人员配备、管理、调整等进一步明确。截止目前,全县13个乡镇均在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除1人为退休返聘外全部为乡镇在编正式干部。今年以来先后3个乡镇调整统计人员,均在征得县统计局同意复函后进行更换,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和稳定性较之前明显提升。三是坚持典型示范引领。坚持整体推进和典型示范相结合,通过以点带面,对规范化水平较高、乡镇统计工作有亮点的乡镇进行重点打造、推广,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统计人员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形成比学赶超、示范引领工作氛围。目前黄渠桥镇、灵沙乡等一批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显著,黄渠桥镇利用镇党委会定期听取统计人员汇报镇域经济运行情况、灵沙乡将统计工作纳入对村效能目标考核等先进经验正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四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应诉的职责,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推进深化大调解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解社会矛盾,落实领导、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推进全县法治维稳工作。对统计执法涉及处罚及整改的乡镇、部门、企业相关人员做好协调、解释及监督工作,确保全面推进全县法治维稳工作,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工作,强化基层统计报表质量。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统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统计工作源头数据存在质量风险隐患。二是统计法治学习宣传不够广,法治理论学习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从事统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个别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情况不熟悉,统计知识匮乏,统计经验不足,且多数统计人员身兼数职,以其他工作为主,统计工作为辅,因此对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尚未形成统计意识全覆盖的良好局面。二是全县范围内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够强,相关单位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集中学习议题的较少,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的深入性和扎实性不够到位,没有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指导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未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报送的原始数据无依据,严重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法治工作的不断完善,我局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常态化列入学习议程,始终把政治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示范效应,狠抓科室与工作人员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各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全执法人员力量,补齐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执法实践,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切实推进全执法人员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为全县统计数据真实性保驾护航。

()强化数据核查,落实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全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及履职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的数据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报表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可靠,为全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四)强化制度保障,落实重大普查调研。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石嘴山市统一部署,举全局之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重点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清查、组织成立机构、宣传推广、选调人员、划区绘图、入户清查、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起点召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对平罗县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统计基础。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增强园区和各街镇、“四上”企业统计报表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用法治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营造依法统计大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普法规划顺利开展

平罗县统计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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